該意見稿的主要內容共十八條:一是加大財稅支持力度;二是提振和擴大消費;三是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四是著力擴大有效投資;五是更大力度推動外貿促穩提質;六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七是提高出入境和居留許可便利度;八是支持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九是推進產業鏈強鏈補鏈延鏈;十是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十一是加大對民營中小微企業支持;十二是強化資本市場功能發揮;十三是著力穩就業促增收;十四是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十五是持續減少涉企收費;十六是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十七是優化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十八是強化高質量發展法治保障。
征求意見稿部分政策措施如下:
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零售、倉儲行業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延續到2023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所有符合條件的行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對工業母機企業實施增值稅加計抵減,允許按當期抵扣進項稅額15%抵減企業應納增值稅稅額。對企業出資給非營利性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用于基礎研究的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按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稅前加計扣除。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研究制定支持平臺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
提振和擴大消費。精心舉辦“蘇新消費”四季購物節,支持“一市一主題”特色品牌活動,鼓勵各地營造特色消費場景,培育認定8條左右省級示范步行街。組織開展新一輪老字號示范創建,新認定10個左右省級縣域電商產業集聚區。對居民小區內的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居民電價,對執行工商業電價的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開展綠色產品下鄉,完善縣鄉村三級快遞物流配送體系,支持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鄉鎮物流站點建設改造。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彈性作息,促進假日消費,加強區域旅游品牌和服務整合,積極舉辦文化和旅游消費促進活動。
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發放消費惠民券、數字人民幣紅包和現金補貼。支持對商業綜合體內限額以上商戶培育,對符合條件的前三季度限上企業銷售額排前10位的商業綜合體,根據新增納統單位數量進行獎補。其中,新增納統單位15家(含)以上的,每個綜合體補助100萬元;新增10(含)-15家的,每個綜合體補助50萬元;新增5(含)-10家的,每個綜合體補助30萬元。支持舉辦車展擴大汽車銷售,對符合條件的8月-11月份銷售額前10位的汽車展銷活動,給予參展企業相關費用補助。其中,銷售額超15億元(含)的,每個活動支持200萬元;銷售額10(含)-15億元的,每個活動支持100萬元;銷售額5(含)-10億元的,每個活動支持50萬元,用于補貼汽車銷售企業參展場地費、搭建費等實際支付費用。
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各地因城施策適時調整限制性房地產政策,綜合采取購房補貼、房票安置、購房團購等方式,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實好降低購買首套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換購稅費減免、個人貸款“認房不認貸”等政策,支持各地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指導商業銀行依法有序調整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進一步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老舊小區改造和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中的作用,繼續支持城鎮老舊小區居民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加裝電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著力穩就業促增收。貫徹落實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大力發展就業容量大的產業,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發揮好最低工資、工資集體協商、工資指導線等機制作用,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探索促進居民增收有效路徑。
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全。暇、蘇州市區除外)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政策,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確保外地與本地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標準統一。南京、蘇州市區進一步完善積分落戶政策,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連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鼓勵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功能定位,區分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
持續減少涉企收費。2024年12月31日前,對歸屬地方的廣告業文化事業建設費減按50%征收。優化完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政策,取消礦業權交易、土地使用權出租交易服務收費,降低建設工程、水利工程、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和抵押,部分國有產權交易服務收費標準,對中小微企業進場交易服務收費減按80%收取。
來源于揚子晚報